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8,截止日期:2020-08-,公告主要内容为:汕尾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441501-1-202007-022-0009,招标文件售价:(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0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01-1-202007-022-0009
项目名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31,340.92
最高限价(如有):2231340.92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下载附件谈判文件,详见文件内容。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4-6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编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报价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响应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须在该响应供应商注册,并且提供社保证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须在该响应供应商注册,并且提供社保证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谈判。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谈判。 8、除项目负责人外,报价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至少配备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或质量检查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8 日至 2020年 07 月 3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按本公告第六点其他补充事项提供报名资料
售价(元):1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0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8 月 0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是否具备能力(加盖公章); 2、提供2019年的财务报告、2020年4-6月份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原件备查。 4、提供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提供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6、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7、提交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原件)(加盖公章)。 8、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9、提交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0、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手续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1、非法人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的,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被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提交委托人在该公司缴纳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经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购人及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南联路边
联系方式:0660-3438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
联系方式:0660-3424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光成
电话:0660-342489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