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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澜石公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0-08-01 03:21:3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广州 招标业主/代理: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7.3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0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澜石公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澜石公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澜石公园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禅发改投审【2020】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湾镇街道前进路以西,东平路以北。项目建设的内容主要是结合澜石改造片区规划的人口密度(据澜石改造片区的规划,周边常住人口将在10万人以上)的日常需求,建设一个景观上既与整个东平河水轴景观相协调,功能上又兼顾澜石片区众多居民日常生活、大型活动使用需求,融入多元运动元素,设置创新性活动设施,打造创新、独具特色,适合全年龄段集生态、休闲、健身、文化、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互动型都市公园。具体建设内容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成果及发包人要求的规定内容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园入口广场的建设、植物造景、公园基础设施、配建照明及亮化系统配建等。本工程总投资约为237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17446464.88元,设计费约为398481.39元。

2.2 计划工期:总承包工期为156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为25日历天,在发包人发出的施工图任务书后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3.1招标内容、规模:

(1) 设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等,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局部调整及优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配合结算报告编制及结算审核等相关配合服务、电子化移交(如有)。承包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PPT、PDF、CAD电子版、图纸等)。】等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入口广场的建设、植物造景、公园基础设施、配建照明及亮化系统配建等内容。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设计其他服务: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设计内容的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及会务费用;3)协助招标人的施工图审查工作;4)协助招标人的成果展示工作。

2)施工: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进行总承包施工,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保修等。施工其他服务:1)负责合同价备案工作;2)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总协调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3)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4)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5)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等。

2.3.2项目建设投资约为237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17446464.88元,设计费约为398481.39元。

2.4施工承包方式: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设计承包方式:R固定折率包干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工程预结算编制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5.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发布的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包括防尘)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两种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if !supportLists]-->(1)<!--[endif]-->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if !supportLists]-->(2)<!--[endif]-->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本招标公告4.2.1(2)要求的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担任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4 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投标人须同时持有“建筑业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并以最低等级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本款(包括4.4.14.4.2项)的要求;并且,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须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考评结论;负责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须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考评结论;联合体的诚信考评等级亦以考评结论较低的成员单位为准。

4.5 人员要求:

4.5.1对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注册专业应为“市政”),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1.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提供在该平台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登记备案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2 对投标人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2.1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注册专业应为“市政”),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2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锁定状态(须提供在该平台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登记备案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2.3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2.4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3拟派施工部分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1名(如为联合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3.1须具备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级(以上)职称

4.5.3.2拟派施工部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提供在该平台中拟派施工部分项目技术负责人登记备案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施工部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4专职安全人员2(如为联合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4.1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5.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5.5.1须具备 园林绿化 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5.5.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提供在该平台中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登记备案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省外进粤企业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6同一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任两个或以上人员岗位。   

4.5.7须提供以上人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施工部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打印件,或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按要求提供)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因疫情防控政策原因不能提供疫情期间的社保证明的,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相关暂缓或减免缴纳疫情期间社保费用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或暂缓缴费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08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082609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08260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5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代表应配合招标代理在现场进行《疫 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登记(核对身份证原件)并做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做 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 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人: 黄小姐  

电话:0757-83902801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关小姐

电话:0757-83130272

传真:/

电子邮件:gzjlfs82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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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施工总承包,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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