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村居自建房出租专项整治服务的招标公告
2020-08-04 12:10:4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浦东新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8.0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0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村居自建房出租专项整治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村居自建房出租专项整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2)本市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进沪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村居自建房出租专项整治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03-007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H2020-01-077)

3、预算编号:01-20-z999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群租整治服务等。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08万元,响应人的响应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的将作否决响应处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2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20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磋商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108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2、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13、电话:13472542030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04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0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建造师证书;(6)拟派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以上资料上传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7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RMB 1000元)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20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8-20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副本叁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0年08月07日止。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999弄1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
邮编: 201315 邮编: 200126
联系人: 沈老师 联系人: 朱斌
电话: 58120464 电话: 13472542030
传真: / 传真: 021-58458921

 

关键字:其他,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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