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0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梅州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安全监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梅州,所属行业分类:互联网,招标编号:441400-202008-mz125001-005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安全监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00-202008-mz125001-0051
项目名称: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安全监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450,946.8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安全监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编号:YF20200805
3.2.项目内容:梅州市互联网+“明厨亮灶”安全监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 3.3.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或提供在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人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使用其总公司或授权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及业绩等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或提供在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人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使用其总公司或授权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及业绩等信息}; 3.3 投标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07 日至 2020年 08 月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方式:自行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08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附件)。 2)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温馨提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江南彬芳大道南82号
联系方式:0753-2326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
联系方式:0753-235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3-252345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及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