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0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梅州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梅州,所属行业分类:环卫,招标编号:441402-202008-mz049001-001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大新路广州花园A3栋35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02-202008-mz049001-0017
项目名称: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16,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包组一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辆 1950000 移动式连体压缩箱 5个 包组二 三轮侧挂式垃圾车 28辆 966000 电动三轮车 18辆 合计 2916000 本项目分为二个包组,供应商只能选择某一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⑤《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季度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内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年 8 月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大新路广州花园A3栋3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08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大新路广州花园A3栋3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2.购买招标文件需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从指定媒体下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4.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册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梅州市江北学院路
联系方式:0753-2248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大新路广州花园A3栋35号
联系方式:0753-2569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0753-256998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及附件
发布人: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