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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夏区舒安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0-08-10 17:26: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北-武汉-江夏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8.10 截止时间:  2020-8-31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10,截止日期:2020-8-31,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江夏区舒安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江夏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WHHT-ZC20-07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江夏区舒安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夏区舒安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831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HT-ZC20-072

项目名称:江夏区舒安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350万元

采购需求:江夏区舒安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含后期咨询、售后时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注: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于改革过渡期,相关部门不再开展到期规划机构资质延期认定工作,如投标人因以上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甲级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18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完整合同);

4、投标人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下任何一条相关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将被拒绝报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①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②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7、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行贿”出具无行贿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9、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8月10日 2020年8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14: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方式: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审核,复印件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清晰可见、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不接受补遗文件。不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核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视为审核不合格,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公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只视为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舒安街道办事处和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舒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梁湖路89号

联系方式:027-81307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联系方式:027-8181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根

电 话:027-81819119

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810




关键字:其他,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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