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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龙围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中南街片区、海龙街片区)、海龙围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中南街片区、海龙街片区)-(海龙街片区)建设管理服务项目(代建)
2020-08-10 18:16:1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广州-荔湾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8.1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1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海龙围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中南街片区、海龙街片区)、海龙围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中南街片区、海龙街片区)-(海龙街片区)建设管理服务项目(代建),所属区域:广东-广州-荔湾区,所属行业分类:排水,招标编号:440103-202008-102032-000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龙围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中南街片区)、海龙围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中南街片区)、海龙围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海龙街片区)、海龙围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海龙街片区)建设管理服务项目(代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物资大楼附楼203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0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3-202008-102032-0003

项目名称:海龙围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中南街片区)、海龙围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中南街片区)、海龙围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海龙街片区)、海龙围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海龙街片区)建设管理服务项目(代建)

预算金额:2,218,600

最高限价(如有):22186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海龙围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中南街片区)、海龙围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中南街片区)、海龙围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海龙街片区)、海龙围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海龙街片区)建设管理服务项目(代建)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为项目提供全过程代建服务,包括不限于:负责组织项目设计、项目概算编制;负责项目设计、招标、监理、施工、验收和设备材料采购等过程的管理与协调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开展管理和控制,承担责任等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按要求进行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必须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②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或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证书中的一种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④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投标登记时需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⑤ 供应商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⑦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施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⑧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11 日至 2020年 08 月 1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物资大楼附楼203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09020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物资大楼附楼评标室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须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要求的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种证明文件:

①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如有国家另行规定则从其规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团体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民办非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3) 《公平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河涌管理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上市路太和街2号

   联系方式:020-81402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华工大集团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020-222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0-2223668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10日


关键字:排水,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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