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10,截止日期:2020-9-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大同大同市恒安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大同,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大同市城市管理局,招标编号:报备号【2019】1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同市恒安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经大同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项目授权主体为大同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大同市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大同市人民政府文件《同政函【2019】14号》批准通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采购单位编号:报备号【2019】1号。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工作,特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同市恒安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
1.2.项目编号:DTFZZCF-2019-028
1.3.招标人: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1.4.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同市恒安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属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存量项目。
1.7.总投资概算:本项目的总投资为经营权转让价格,该价格需要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项目的经营权转让价格为32975.06万元。
1.8.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PPP模式中的TOT(转让-运营维护-移交)运作方式,即由大同市人民政府授权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合作伙伴;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将经营权转让给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恒安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与管理,通过获取政府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再生水销售收入获得合理回报。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管委会)或政府指定机构。
1.9.项目合作期:30年。
1.10.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为污水处理类项目,项目公司存在销售再生水的收入,宜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二、资格条件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只有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并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未参加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审核的投标人不具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三、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评审结果
按评审后社会资本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编写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签字后提交给招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招标人组织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即为预中标社会资本。
五、报名时间、地点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大同市御东新区恒安街北侧东泰大厦13层1315室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携带的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5.5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3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同市御东新区恒安街北侧东泰大厦13层1312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太阳宫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东辅楼
联系人:沈性华
电 话:13935260906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大同市御东新区恒安街北侧东泰大厦13层1315室
联系人:乔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15296625009、15035277513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