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面交通和地下停车场标识、标线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凉山-西昌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0.08.09 | 截止时间: | 2020-08-21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10,截止日期:2020-08-21,公告主要内容为:凉山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面交通和地下停车场标识、标线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凉山-西昌,所属行业分类:停车场,招标编号:5134012020001016,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面交通和地下停车场标识、标线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昌欣项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健康二环路路口鑫德酒店六楼本项目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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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34012020001016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面交通和地下停车场标识、标线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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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330000.00 |
最高限价 |
330000.00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并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运行维护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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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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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成交后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8或2019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鲜章)。
(2)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自行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依法纳税承诺函(注:复印件加盖鲜章)。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社保承诺函(注:1.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2.复印件加盖鲜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规定的遵照相关规定执行的承诺函。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成交后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竞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竞标的,则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而委托授权代表投标适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竞标而非委托授权代表竞标适用)。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0年08月10日到2020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西昌欣项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健康二环路路口鑫德酒店六楼本项目开标室) |
方式: |
网上报名,邮箱获取 |
售价: |
3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0年08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西昌欣项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健康二环路路口鑫德酒店六楼本项目开标室) |
五、开启 |
时间: |
2020年08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西昌欣项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健康二环路路口鑫德酒店六楼本项目开标室)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
附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地址: |
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 园丁路1号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1898926541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西昌欣项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健康二环路路口鑫德酒店6楼603室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利;联系电话:0834-324312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电话: |
19982476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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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停车场,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