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奉贤区教育局本部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19,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奉贤区奉贤新城10单元金光路初中暂定名新建工程消防工程,所属区域:上海-奉贤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奉贤区教育局本部,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奉贤新城10单元金光路初中(暂定名)新建工程消防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各供应商拟派注册建造师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网上信息为0;(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新城10单元金光路初中(暂定名)新建工程消防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16-133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20-01406,18-20-z8548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奉贤区金光路初中新建工程消防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奉贤区。
6、交付日期:180个日历天,工期延误违约处罚为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二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401828.00元(国库资金:1200000.00元;自筹资金:1201828.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240.1828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12、项目联系人:钱仁章。
13、电话:021-67194277。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18 15: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2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后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如果法人即投标代表人,可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自定))(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后加盖公章);4)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各供应商拟派注册建造师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网上信息为0(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18 15:30:00至2020-08-2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0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9-03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88弄A3楼170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提供响应文件副本3份(纸质文件)和电子商务报价文件(*GBQ6),纸质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投标人安排一名人员出席磋商,并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代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奉贤区教育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758号 | 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88弄A3楼1702室 |
邮编: | 201499 | 邮编: | 201499 |
联系人: | 钱仁章 | 联系人: | 夏航程 |
电话: | 67194277 | 电话: | 60252558 |
传真: | / | 传真: | 51019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