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融资租赁服务平台的招标公告
2020-08-21 01:21:1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浦东新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8.2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21,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融资租赁服务平台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租赁,招标代理: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融资租赁服务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融资租赁服务平台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18-16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202010187)

3、预算编号:01-20-1296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为开展融资租赁产业服务中心运营服务及体系建设工作,包括融资租赁产业服务中心日常管理运营、融资租赁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维护、向职能部门提供融资租赁行业的政策及规定等有关信息、上海自贸区保税区域融资租赁产业宣传及推广、筹划保税区域融资租赁企业理事会、上海自贸区保税区域融资租赁产业的招商稳商工作等方面,服务期限一年。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900000.00元(国库资金:19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190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项目联系人:余日红

13、电话:58300777*801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2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25 23:59: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20 17:00:00至2020-08-27 23:59: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0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9-02 14: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2)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3)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现场谈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基隆路9号 地址: 浦东潍坊路357号3楼
邮编: 200131 邮编: 200122
联系人: 生娅辰 联系人: 余日红
电话: 58698552 电话: 58300777
传真: 58698610 传真: 58304222

 

关键字:租赁,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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