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2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石家庄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声屏障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所属行业分类:声屏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声屏障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声屏障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1】90号核准、以《关于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2〕49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关于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公〔2014〕113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75%,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建设内容: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主线起自石太高速井陉互通,与石太高速公路相交并顺接拟建的平赞高速公路,起点桩号K0+187.677,向东经良河西村南、良都店村南、东庄、窦王墓、吴家窑村南、长峪村北、石佛,跨洨河后在南故邑、北故邑之间通过,在西龙贵村西北与南水北调相交,向东与青银高速相交,在高迁村北与南石环相接,利用三环公路南环14.155公里,至段干村南与石环公路南环分离,向东南经宋北村北、童家庄村南、堤上村北,上跨新赵线,终于曹家庄村南与新建京港澳高速公路相接,终点桩号K53+080,路线全长52.892公里。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包括图纸设计的声屏障基础、立柱和屏体等相关的一切工作。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一览表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9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300万元。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19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招标人只接受3名投标人的投标。按照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名前3名的关联投标人参加入围投标人的抽取,其余关联投标人不参加入围投标人抽取。
每个投标人须同时对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在1个标段中标,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各标段入围投标人。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7年8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总监办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NRCSPZ-1标段驻地办为石家庄宏业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河北路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NRCSPZ-2标段驻地办为石家庄宏业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NRCSPZ-3标段驻地办为石家庄宏业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述监理人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工程师职称,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工程师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中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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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20 09:00至2020-08-26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同时下载3个标段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9-14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开标会。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筹建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国合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三环路39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胜利北街156号富天大厦六楼 |
邮编: |
050051 |
邮编: | 050011 |
联系人: |
王向荣 |
联系人: | 张宗尧、刘红 |
电话: |
0311-68020729 |
电话: | 0311-85263661 |
传真: |
0311-68020228 |
传真: | 0311-85263580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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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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