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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020-08-25 12:50:5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泰州-泰兴 招标业主/代理: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8.2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泰州泰兴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所属区域:江苏-泰州-泰兴,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283036200287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泰兴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2830362002870 项目名称 泰兴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
标段编号 E3212830362002870001001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EPC)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8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9月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泰兴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12830362002870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兴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征路人民医院院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7.6亩,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新建医疗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104200平方米,其中地面22F,建筑面积81800平方米,地下2F,建筑面积224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约人民币63600万元(包含勘察、设计费及建安工程费)。

2.1.3合同估算价:5.8亿元人民币。

2.1.4工期要求: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2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电气、消防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领取施工许可证8个月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

施工工期:10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设计及施工应满足交钥匙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

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深基坑、深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梯、人防、装饰装修(含幕墙)、给排水(含冷热水、开水、水箱、水泵房及相关设备等)、暖通空调、电气(含双回路供电、备用电源、配电房等强电设备设施)、消防(含监控中心等)、信息系统(含信息机房)、智能化、导视(含标志标识、室内外电子显示)、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含净化)、ICU(含净化)、放疗机房、设备带系统、高压氧、静脉配置中心、物流系统、临床检验中心、负压病房、室外道路(含建筑物间连廊)、综合管线、景观绿化、亮化、钢结构等专业设计及其它需要进行深化设计的内容。

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深基坑、深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梯、人防、装饰装修(含幕墙)、给排水(含冷热水、开水、水箱、水泵房及相关设备等)、暖通空调、电气(含双回路供电、备用电源、配电房等强电设备设施)、消防(含监控中心等)、信息系统(含信息机房)、智能化(不包括与医疗相关的所有软硬件)、导视(含标志标识、室内外电子显示)、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含净化)、ICU(含净化)、放疗机房、设备带系统、高压氧、静脉配置中心、物流系统、临床检验中心、负压病房、室外道路(含建筑物间连廊)、综合管线、景观绿化、亮化、钢结构等专业设计及其它需要进行深化设计内容的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和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付款方式:

1)勘察、设计费:中标后14天内付至合同勘察、设计费的10%,土建(含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电气、消防)审查合格后14天内付至合同勘察、设计费的40%,所有图纸审查合格后14天内付至合同勘察、设计费的8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监理方对审图过程中提出的所有意见全部落实后14天内一次性付清。

2)建安工程费:地下室工程完成至±0.00结构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0%;以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70%;施工结束并验收合格后14天内,付至建安工程费合同总价的 80%;项目结算审核结束后14天内,同时按规范交付所有工程资料,付至建安工程费审核价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

2.4设计成果补偿:定标阶段第二名补偿4万元人民币,第三名补偿2万元人民币,其余单位不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造师资格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c.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1、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未竣工验收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2、若项目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设计负责人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是指201711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后由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经备案的设计合同、审查机构发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专家评审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委托设计人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①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自20171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后由投标人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是指20171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投标人近1年内未被限制进入泰州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5)投标人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6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8)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以上施工资质;

2)如为联合体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有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审查资格条件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承诺承担履约连带责任,即一方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 8 月 25 日0:00时起,至2020年 9 月 1 日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本工程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010149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8.2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8.3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兴市人民医院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泰兴市长征路1

联 系 人:幸阳冰、冯兆平

    话:0523-87601022189368358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 系 人:钱钱

    话:0523-8776651713805266287

 

2020824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定标办法.docx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泰兴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12830362002870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兴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征路人民医院院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7.6亩,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新建医疗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104200平方米,其中地面22F,建筑面积81800平方米,地下2F,建筑面积224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约人民币63600万元(包含勘察、设计费及建安工程费)。

2.1.3合同估算价:5.8亿元人民币。

2.1.4工期要求: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2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电气、消防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领取施工许可证8个月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

施工工期:10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设计及施工应满足交钥匙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

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深基坑、深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梯、人防、装饰装修(含幕墙)、给排水(含冷热水、开水、水箱、水泵房及相关设备等)、暖通空调、电气(含双回路供电、备用电源、配电房等强电设备设施)、消防(含监控中心等)、信息系统(含信息机房)、智能化、导视(含标志标识、室内外电子显示)、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含净化)、ICU(含净化)、放疗机房、设备带系统、高压氧、静脉配置中心、物流系统、临床检验中心、负压病房、室外道路(含建筑物间连廊)、综合管线、景观绿化、亮化、钢结构等专业设计及其它需要进行深化设计的内容。

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深基坑、深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梯、人防、装饰装修(含幕墙)、给排水(含冷热水、开水、水箱、水泵房及相关设备等)、暖通空调、电气(含双回路供电、备用电源、配电房等强电设备设施)、消防(含监控中心等)、信息系统(含信息机房)、智能化(不包括与医疗相关的所有软硬件)、导视(含标志标识、室内外电子显示)、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含净化)、ICU(含净化)、放疗机房、设备带系统、高压氧、静脉配置中心、物流系统、临床检验中心、负压病房、室外道路(含建筑物间连廊)、综合管线、景观绿化、亮化、钢结构等专业设计及其它需要进行深化设计内容的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和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付款方式:

1)勘察、设计费:中标后14天内付至合同勘察、设计费的10%,土建(含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电气、消防)审查合格后14天内付至合同勘察、设计费的40%,所有图纸审查合格后14天内付至合同勘察、设计费的8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监理方对审图过程中提出的所有意见全部落实后14天内一次性付清。

2)建安工程费:地下室工程完成至±0.00结构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0%;以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70%;施工结束并验收合格后14天内,付至建安工程费合同总价的 80%;项目结算审核结束后14天内,同时按规范交付所有工程资料,付至建安工程费审核价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

2.4设计成果补偿:定标阶段第二名补偿4万元人民币,第三名补偿2万元人民币,其余单位不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造师资格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c.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1、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未竣工验收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2、若项目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设计负责人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是指201711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后由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经备案的设计合同、审查机构发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专家评审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委托设计人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①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自20171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后由投标人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是指20171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投标人近1年内未被限制进入泰州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5)投标人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6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8)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以上施工资质;

2)如为联合体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有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审查资格条件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承诺承担履约连带责任,即一方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 8 月 25 日0:00时起,至2020年 9 月 1 日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本工程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010149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8.2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8.3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兴市人民医院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泰兴市长征路1

联 系 人:幸阳冰、冯兆平

    话:0523-87601022189368358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 系 人:钱钱

    话:0523-8776651713805266287

 

2020824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定标办法.docx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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