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03,截止日期:2020-09-24,公告主要内容为:海西青海权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兰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海西-乌兰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编号:青海权兴公招(服务)2020-022,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8号开标室(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兰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权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1号安泰公寓B座21层招标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权兴公招(服务)2020-022
项目名称:乌兰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乌兰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第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厂区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1年01月01日-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的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排污许可证》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3日至2020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权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1号安泰公寓B座21层招标办公室)
方式:现场发售或邮寄购买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8号开标室(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8号开标室(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兰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乌兰县行政办公楼3楼
传 真:0977-8241106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7-8241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权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1号安泰公寓B座21层
传 真:0971-8800767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880076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pdf
411.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