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12,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静安区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微课和标准精讲云平台账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通信,招标代理:上海名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名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微课和标准精讲云平台账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微课和标准精讲云平台账号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07-071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MT-20-08018)
3、预算编号:00-20-0734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微课和标准精讲云平台账号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550000.00元(国库资金:5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人民币55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合同期结束
12、项目联系人:周茗
13、电话:021-52868273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1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彩色扫描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4)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11 16:00:00至2020-09-1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 9:30-11: 30、下午 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各 1 套至上海名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本单位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本单位购买(售价600元/份)。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22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09月22日14: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纸质文件,A4双面打印)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磋商报价表(最终)(加盖公章的空白表);(4)报价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持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报价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报价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名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瓦洪公路3098号 | 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七楼 |
邮编: | 201411 | 邮编: | 200040 |
联系人: | 杨延臣 | 联系人: | 周茗 |
电话: | 57131859 | 电话: | 52868273 |
传真: | 021-57131859 | 传真: | 021-52868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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