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1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侯马市望桥街上马段、108国道张王段路灯改造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山西-临汾-侯马,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侯马市望桥街(上马段)、108国道张王段路灯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侯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公共区域一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C/1-GC200901
项目名称:侯马市望桥街(上马段)、108国道张王段路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1253.21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一包,侯马市住建局望桥街(上马段)路灯改造工程:照明工程设计范围为侯马市上马村,北起铁路桥,南至大运路,路灯改造,总长度1692m;改造范围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安装PE保护管、电缆线、接地连接线、8m高LED单臂路灯、配电柜及检查井;
侯马市住建局108国道张王段路灯改造工程:照明工程设计范围为108国道(张王段)安装路灯,起点为张王村对面加油站,终点为新绛交界处、总长度578m;沿道路两侧布置安装PE保护管、电缆线、接地连接线、10m高LED单臂路灯及配电柜。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供应商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示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计划工期:2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微企业:符合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如实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侯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公共区域一号)
方式:现场获取,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1.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1.7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
1.8社保缴纳凭证(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1.9纳税证明(磋商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
1.10企业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11“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1.12投标人承诺书承诺内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以上所有资料原件查验后归还,提供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套并胶装成册。
2.如实完整填写下列表格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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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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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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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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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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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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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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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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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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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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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侯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层4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须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中的“供应商库”进行注册并登录“供应商库管理系统”中的“注册信息维护”自主备案。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侯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侯马市府路28号
联系方式:13703553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侯马市新田路与中心南街交叉口尚景大厦8层802室
联系方式:0357-3505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英
电 话:0357-3505247
2020年9月 11 日
山西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