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16,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静安区静安区区域医疗中心改扩建工程前期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静安区区域医疗中心改扩建工程前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规划咨询或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咨询)(2)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专业资信甲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建筑);(3)近三年(从2017年至磋商截止前1日)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4)供应商与项目参与各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或参与本项目其他的供应商或与之关联单位)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5)本次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安区区域医疗中心改扩建工程前期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08-085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20-60853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静安区区域医疗中心改扩建工程前期服务的主要范围: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节能报告书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及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建设内容:拆除医院职工食堂(暂定)、救护大队使用房屋、锅炉房、变电站、四号楼、原三产用房、原美容门诊用房、医辅楼、影像楼等,拆除建筑面积7927.23平方米;改扩建后医疗总床位数978张,其中新增床位309张(含治疗床位199张、公共卫生临床中心60张,老年护理床位50张);新建医疗综合楼、公卫中心、科研教学楼、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以及整体地下室等,新建建筑面积103905.51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用房建筑面积71886.02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32019.49平方米。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1683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8794.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593.9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1701.37万元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确保可研及环评报告于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审批,详见采购文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447900.00元(国库资金:14479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最高限价:115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至取得可研批复及环评备案(详见采购文件)
12、项目联系人:陈娜、范玉洁
13、电话:15001828695、17521326690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1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22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相关资质证书;(5)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用服务”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复印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以后时间)。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9-15 17:00:00至2020-9-22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方式,招标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2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9-29 10: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六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六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机构不提供无线网络及电脑,届时请各投标单位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投标单位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单位代表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及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会议。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网上响应文件的纸质文件1式3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各投标单位在操作线上项目时,碰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电话:021-54679568*16206*5。1、凡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在规定报名日期内提供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原件扫描件。防疫期间,无需现场审核。网上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只有报名通过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如果潜在投标单位认为本项目投标资格或招标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华新路619号 |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
邮编: | 200070 | 邮编: | 200032 |
联系人: | 厉朝晖 | 联系人: | 孙红梅 |
电话: | 021-56628584、13641835200 | 电话: | 15001828695 |
传真: | / | 传真: | 62835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