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18,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松江区中山派出所网格中心门卫保安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松江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云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云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中山派出所(网格中心)门卫保安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投标人须具有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本市注册的保安服务单位,须在办市公安局完成备案手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派出所(网格中心)门卫保安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14-160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JZX-ZFCG-2020008)
3、预算编号:15-20-90304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加强派出所(网格中心)门卫安保力量,做好进出人员登记、报刊快递接收、车辆停放管理等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中山街道派出所(茸梅路2号)。
6、交付日期:计划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15个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650000.00元(国库资金:6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650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计划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15个月)。
12、项目联系人:朱婷
13、电话:1520185551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1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2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3)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备案证书),有效期内;(4)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均加盖公章);(5)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信息打印”生成的全部内容查询报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注: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17 16:00:00至2020-09-24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需携带以上上传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完成报名手续,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现场报名时间:同网上报名时间(上班时间段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地点:松江区广富林路2610号2楼招投标办公室,文件费600元/本;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28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9-28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书面响应文件递交至松江区茸平路138号3楼中庭)
2、磋商地点:松江区茸平路138号3楼中庭。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磋商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纸质响应文件三份(一正二副),仅为存档使用(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此负责。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根据语音提示按5。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云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松江区松江区茸梅路2号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2610号 |
邮编: | 201600 | 邮编: | 201600 |
联系人: | 卫东 | 联系人: | 朱婷 |
电话: | 18801906018 | 电话: | 15201855515 |
传真: | (021)57809460 | 传真: | 57725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