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1,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蚌埠五河县通用机场项目前期服务工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安徽-蚌埠-五河县,所属行业分类:机场,招标编号:BB2020WHCGDY075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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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BB2020WHCGDY0751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通用机场项目前期服务工作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龙浩投资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蚌埠市涂山东路1717号金融中心A座15楼
3、中标金额: 532.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五河县通用机场项目前期服务工作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百年(组长)、马文致、王朝永、侯莉、张敦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收费金额:贰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协助完成选址阶段、地勘阶段、可研阶段相关审批、报告编制等,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2、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18个月
3、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4、采购预算:550万元
5、单一来源公示日期:2020年9月9日
6、评审日期:2020年9月18日15时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无
8、质量:合格
9、业绩:/
10、获奖:/
11、项目负责人:/
12、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3楼
联系方式:张敦宝13083016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3层南侧
联系方式:李海心0552-3056036、18096552697
十、附件
1、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公告单位: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