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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镇原县林业和草原局镇原县2020年秋季乡镇苗林结合培育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9-26 01:31:1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甘肃-庆阳-镇原县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9.2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6,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庆阳镇原县林业和草原局镇原县2020年秋季乡镇苗林结合培育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庆阳-镇原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QYZC2020-0332,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镇原县林业和草原局镇原县2020年秋季乡镇苗林结合培育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0-2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0-0332

项目名称:镇原县2020年秋季乡镇苗林结合培育项目

预算金额:700.749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镇原县2020年秋季乡镇苗林结合培育项目共计分十九个标段,各标段预算金额及参数具体内容详见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及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2)投标企业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荒山造林绿化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企业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六个月(2020 年3 月-2020 年 8 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近六个月(2020 年3 月-2020 年 8 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 6 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 6 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投标企业需提供《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27至2020-10-09,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方式: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sggzyjy.cn/), 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获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用户注册联系电话:0931-4267890;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0934-8869129。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0-21 09:30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二标段:人民币7500.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三标段:人民币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四标段: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五标段:人民币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六标段:人民币8500.00元(大写:捌仟伍佰元整) 七标段: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八标段:人民币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九标段:人民币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十标段:人民币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十一标段:人民币7500.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十二标段:人民币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十三标段: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十四标段: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十五标段:人民币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十六标段:人民币6500.00元(大写:陆仟伍佰元整) 十七标段:人民币7500.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十八标段:人民币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十九标段:人民币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0年 10 月 21 日 9 时 30 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甘肃省镇原县城关镇广场路林水大厦7楼

联系方式:09345954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金鑫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庄小区西四排六号

联系方式:152944660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向明

电 话:13884178856



关键字:其他,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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