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15,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宝山区2020年庙行镇农村公路大陈路提档升级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宝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庙行镇农村公路大陈路提档升级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①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原件)③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④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⑤单位最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报告为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www.ccgp.gov.cn/cr/list);⑥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B证且项目经理为该企业的正式员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庙行镇农村公路大陈路提档升级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13-059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20-z907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2020年庙行镇农村公路大陈路提档升级工程,工程位于宝山区庙行镇,西起场北支路、南至场北路以北60米,道路宽度3.5米,长约395米,提档升级后维持现状宽度。建设标准:工程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荷载为BZZ-100标准荷载。工程内容:翻挖老路,新建沥青路面和路缘石,挖填土方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须对上述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漏报、少报)。
5、交付地址:由委托方指定。
6、交付日期:6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3022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3022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1042126.41元。
11、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12、项目联系人:裘蓉蓉。
13、电话:1502198504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0-14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1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①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原件)③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④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⑤单位最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报告为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www.ccgp.gov.cn/cr/list);⑥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B证且项目经理为该企业的正式员工。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10月14日17:00:00至2020年10月21日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潜在投标供应商在上传报名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未正确上传报名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0-28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签收回执、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正三副,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密封完好的电子光盘一张(包含投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参加开标,并签到以示出席。投标人需携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各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打印回执。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并签收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即自动放弃)。3、招标代理公司座机:021-55571538。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宝山区长江西路2699号 | 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
邮编: | 200443 | 邮编: | 200439 |
联系人: | 孙玉立 | 联系人: | 裘蓉蓉 |
电话: | 021-66988090 | 电话: | 15021985045 |
传真: | / | 传真: | 02163353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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