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1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头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汕头市沈海高速中阳大道出入口改造工程基桩检测及管材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头,所属行业分类:管材,招标编号:440500-202009-01408-002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沈海高速中阳大道出入口改造工程 基桩检测及管材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0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0-202009-01408-0022
项目名称:汕头市沈海高速中阳大道出入口改造工程 基桩检测及管材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442,017.11
最高限价(如有):4442017.1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沈海高速中阳大道出入口改造工程 基桩检测及管材检测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项目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2)本项目所诉的检测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表所示检测内容,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理解对检测项目进行完善。 (二)完成期限 (三)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动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 1252 号)及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动汕头市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汕住建通(2018) 327号)要求,中标单位至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签订中标合同之日前必须纳入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若未纳入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中标资格取消,顺延为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从中标供应商进场至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因采购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时间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 ; 2.监狱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①具有地级市(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其中: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最大检测能力达到1500KN或以上;桩身完整性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低应变法、钻孔取芯法和声波透射法); ②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6、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及其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7、投标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应在《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应在《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10、本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0年 10 月 2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房
方式:现场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1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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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12楼
联系方式:0754-88566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房
联系方式:0754-87267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工
电话:0754-8726798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