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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五华区九条道路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昆师路、民院路、西园北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2020-10-17 03:11:2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昆明-五华区 招标业主/代理:  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加入时间:  2020.10.1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17,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五华区九条道路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昆师路、民院路、西园北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五华区,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采购业主: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五华区九条道路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昆师路、民院路、西园北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区九条道路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昆师路、民院路、西园北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五发改投资[2020]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五华区九条道路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昆师路、民院路、西园北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2 招标范围:
    完成五华区九条道路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昆师路、民院路、西园北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设计及施工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1)设计: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所包含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概算、预算和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完成设计的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审核、备案,确保施工图审查合格,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同期完成五华区九条道路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昆师路、民院路、西园北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涉及的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
    A.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架空线入地、排水管网梳理、路面恢复、人行道铺装、完善交通设施、照明及绿化提升等包括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包含手续的报审、办理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构筑物拆除、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拆除工程、配合验收、竣工投产、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B.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排水管网梳理(含排水工程)施工工作(本项目排水工程施工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内容可能存在被取消的情况,中标单位不得视为招标人违约,不得因此提出索赔的申请);
    C.项目包含所有施工内容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等。
    
  2.3 总投资:28002万元
      招标规模:37000000元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师路:起点西昌路,终点东风西路;民院路:起点学府路,终点一二一大街;西园北路:起点滇缅大道,终点人民路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2.8.2总工期:2021年3月15日完工(项目整体完成初步验收,其中电力土建部分专项验收合格,合理统筹确保项目的整体推进)
  2.8.3质量要求:
  (1)设计部分:设计成果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和审批,并对其负责编制的成果文件在工程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
  (2)施工部分: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按照有关部门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以及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5月8日发布的《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3.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投标人须同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须具备以下①②任意一项设计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投标人2019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则提供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5.4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电力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且证明材料中能证明业绩工作内容、规模);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且证明材料中能证明业绩工作内容、规模)
  3.5.5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联合体设计方)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联合体施工方)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4)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注: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5.6省外企业:
  (1)设计企业:云南省省外企业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文件精神,云南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到云南从事建筑活动须提供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具的云南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滇备案证明材料;
  (2)施工企业:省外施工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建建函〔2019〕18号)执行,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登记查询截图。
  3.5.7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公告》中。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失信信息查询和提供工作的通知》昆政务局〔2019〕44号等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涉及投标人的“‘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失信材料,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审核;
  3.5.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5条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以施工方身份承揽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3家以内(含3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0-16 15:47 至 2020-10-2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1-09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五华区平政街28号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招标联系人:彭工   招标代理联系人:赵笑婷、李曼溪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5100101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238682390、15825255353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4152513
 


关键字:施工总承包,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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