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雄州大桥出新项目施工
所属区域: | 江苏-南京-六合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10.20 | 截止时间: | 2020-10-29 |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20,截止日期:2020-10-2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雄州大桥出新项目施工,所属区域:江苏-南京-六合区,所属行业分类:大桥,招标代理: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6467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雄州大桥出新项目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S3201010367156467002 |
项目名称 |
雄州大桥出新项目 |
标段编号 |
BLH201011-01SG |
标段名称 |
施工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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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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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0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0月27日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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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LH201011-01SG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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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雄州大桥出新项目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六发改备[2020]32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42.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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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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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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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施工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 |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9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城市桥梁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雄州大桥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路跨滁河处,桥梁为现状桥梁,于2016年竣工。大桥共分为六联,单跨跨度最大为100米,桥长661米。主桥采用椭圆形钢箱混凝土塔柱空间双索面斜拉桥。墩塔梁固结体系,主塔塔高自桥面以上为66m。引桥采用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双柱花瓶墩,基础为承台桩基础。现桥塔外表面出现漆面空鼓、起皮开裂和剥落现象,钢构件表面锈蚀量大。本次招标内容为雄州大桥桥塔出新,桥梁中分带拆除、桥架出新。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方案。 |
2.10 工程规模: 桥长:661 m;单跨:100 m;道路设计类型【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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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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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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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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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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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5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5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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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0-29 |
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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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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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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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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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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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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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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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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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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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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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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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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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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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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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7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桥梁主塔高度在66米及以上立面出新或维修类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需包含高空作业,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均以 “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的时间的认定依据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验收时间,类似业绩桥梁主塔高度须在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三者都无法体现桥梁主塔高度的,则需提供施工图的扫描件或者可以体现桥梁主塔高度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所提供的的上述材料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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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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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三:当投标人较多时,招标人将在公布投标人后,通过开标系统的随机抽取程序从所有投标人中随机确定 招标文件中规定个数有排序的拟中标候选人(如数字大于实际投标人数量,则全部为拟中标候选人并随机排序)。评标委员会按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剔除无效投标,直至确定1-3 名中标候选人。如随机确定的投标单位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则招标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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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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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0月20日14时52分到 2020年10月27日14时52分为止 |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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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所有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交易系统查看开标记录。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工程发包价为267.995858万元。
8.5、(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5)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
(二)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自行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中的有关资料:
1)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04月至2020年0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该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以上资料缺项视为资审不通过。
8.6、本公告“资格审查方法”第二条第五款(b)规定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按苏建规字(2017)1号要求,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8、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
8.9、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3号文:(1)7月31日前到期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其有效期顺延90日。(2)7月31日前到期的(已注销的除外)二级注册结构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其有效期顺延90日。
8.10、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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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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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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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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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峨眉路302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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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兴隆路9号鼎业集团4栋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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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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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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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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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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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712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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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31596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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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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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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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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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9750854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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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工行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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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山西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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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430103150900102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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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0138012021000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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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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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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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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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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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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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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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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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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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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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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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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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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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下午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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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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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LH201011-01SG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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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雄州大桥出新项目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六发改备[2020]32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42.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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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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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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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施工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 |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9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城市桥梁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雄州大桥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路跨滁河处,桥梁为现状桥梁,于2016年竣工。大桥共分为六联,单跨跨度最大为100米,桥长661米。主桥采用椭圆形钢箱混凝土塔柱空间双索面斜拉桥。墩塔梁固结体系,主塔塔高自桥面以上为66m。引桥采用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双柱花瓶墩,基础为承台桩基础。现桥塔外表面出现漆面空鼓、起皮开裂和剥落现象,钢构件表面锈蚀量大。本次招标内容为雄州大桥桥塔出新,桥梁中分带拆除、桥架出新。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方案。 |
2.10 工程规模: 桥长:661 m;单跨:100 m;道路设计类型【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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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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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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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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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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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5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5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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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0-29 |
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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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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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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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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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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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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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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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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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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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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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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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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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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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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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7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桥梁主塔高度在66米及以上立面出新或维修类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需包含高空作业,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均以 “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的时间的认定依据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验收时间,类似业绩桥梁主塔高度须在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三者都无法体现桥梁主塔高度的,则需提供施工图的扫描件或者可以体现桥梁主塔高度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所提供的的上述材料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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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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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三:当投标人较多时,招标人将在公布投标人后,通过开标系统的随机抽取程序从所有投标人中随机确定 招标文件中规定个数有排序的拟中标候选人(如数字大于实际投标人数量,则全部为拟中标候选人并随机排序)。评标委员会按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剔除无效投标,直至确定1-3 名中标候选人。如随机确定的投标单位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则招标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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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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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0月20日14时52分到 2020年10月27日14时52分为止 |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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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所有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交易系统查看开标记录。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工程发包价为267.995858万元。
8.5、(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5)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
(二)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自行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中的有关资料:
1)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04月至2020年0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该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以上资料缺项视为资审不通过。
8.6、本公告“资格审查方法”第二条第五款(b)规定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按苏建规字(2017)1号要求,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8、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
8.9、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3号文:(1)7月31日前到期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其有效期顺延90日。(2)7月31日前到期的(已注销的除外)二级注册结构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其有效期顺延90日。
8.10、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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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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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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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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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峨眉路302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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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兴隆路9号鼎业集团4栋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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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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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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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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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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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712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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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31596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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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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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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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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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9750854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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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工行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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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山西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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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430103150900102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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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0138012021000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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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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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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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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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大桥,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