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阳鲁居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2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泰安宁阳鲁居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清洁供暖项目EPC,所属区域:山东-泰安-宁阳县,所属行业分类:供暖,招标代理:山东通力招标,采购业主:宁阳鲁居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招标编号:NY-GC-20201022-01-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宁阳鲁居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清洁供暖项目(EPC)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鲁居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清洁供暖项目(EPC)已由泰审批投资【2020】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鲁居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宁阳鲁居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清洁供暖项目(EPC)。 2.2 项目编号: NY-GC-20201022-01-01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属清洁、可再生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总计容面积23292.4㎡,总建筑面积19445.1㎡,1台高温高压水冷振动炉排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1x30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他相关的附属设施等。 2.4 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宁阳县东庄镇鄙河以东,东方红机械厂以西,国道G342以北,东韩新村以南。 2.5 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估算30053万元。 2.6 计划工期: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招标范围:宁阳鲁居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清洁供暖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总承包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投标人拟分包的设计单位具备同等资质;③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1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 3.3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承担过1个生物质发电机组EPC项目(含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4.2 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自2020年10月23日8时30分起至2020年10月29日17时00分止。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 4.3报名地点: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须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系统注册并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4招标文件领取: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过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不通过系统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的无法参与投标活动。 如在默认“未领取”招标文件列表页面找不到投标项目,请点击“全部”查找投标的标段;如果在“全部”列表还未发现投标的标段招标文件领取,请咨询项目代理公司,让其在平台完善招标文件备案审核。 4.5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时选择“用户名登录”,已办理的投标人须选择“证书Key登录”;已完成会员注册的投标人或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在网员信息填写时如果没有勾选“投标人”,须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添加“投标人”后才能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须现场携带CA证书才能添加)。 4.6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告,并发送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务必每日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同时登录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的网站查阅接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接收澄清修改,造成的投标偏差自行负责。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方可投标。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保证金的查询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公告期限: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7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交易服务指南”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投标人代表每家限定1人;必须佩戴口罩;拒绝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到场法人或授权代表应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及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 2.疫情处置工作存在动态化,请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居住地、旅居地、本项目所在地疫情相关的要求。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以时间为逆顺序的新规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我县(市、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3.疫情如出现非预期变化或有相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告、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人延期的,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同,不得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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