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2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光华路1730号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识宣传展板造型展板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广告,招标代理: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光华路1730号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识宣传展板造型展板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3) “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光华路1730号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识宣传展板造型展板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21-14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4530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光华路1730号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识、宣传展板、造型展板、广告设计、制作、安装服务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3)预算金额:192.17万元 投标上限价:192.17万元投标总价不得超出投标上限价,若超出,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交付地址:光华路1730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921700.00元(国库资金:19217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192.17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12、项目联系人: 翟飞飞
13、电话:64197311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0-23 1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30 12: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彩色扫描)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3、自拟“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原件彩色扫描)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盖公章彩色扫描)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20-10-23 12:00:00至2020-10-30 12: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02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02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闵行区双柏路1388号2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闵行区双柏路1388号2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另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三份(一正二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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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金都路3688号 | 地址: | 蒲汇塘路123号2F |
邮编: | 201108 | 邮编: | 200030 |
联系人: | 曹庆华 | 联系人: | 符伟婷 |
电话: | 544254423229 | 电话: | 64197311 |
传真: | 544254423229 | 传真: | 64641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