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3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濮阳濮阳县环境保护局濮阳县大气环境综合监管平台项目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濮阳-濮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2020-09-9,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濮阳县大气环境综合监管平台项目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121.10:808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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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0-09-9 | |||||||||||
2、项目名称:濮阳县大气环境综合监管平台项目建设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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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见电子招标文件附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11】181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中小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财务报表和县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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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负责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提供完整的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提供企业近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以上网站查询本单位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当事人则其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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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0年10月30日 至 2020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121.10:8088/)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0年11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121.10:8088/)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0年11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121.10:8088/)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05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濮阳县环境保护局 | |||||||||||
地址:濮阳县红旗路长庆路口 | |||||||||||
联系人:王继训 | |||||||||||
联系方式:1393933565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濮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东段综合楼院内 | |||||||||||
联系人:谷凌军 | |||||||||||
联系方式:137034828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谷先生 | |||||||||||
联系方式:18338096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