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2,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一体化平台展示运行管理中心装饰装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临港新片区一体化平台展示运行管理中心装饰装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报名开始之日止前三年内的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一体化平台展示运行管理中心装饰装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30-24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华升招字(2020)招1-1119)
3、预算编号:00-20-W0626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临港新片区一体化平台展示运行管理中心装饰装修。(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交付地址:申港路200号。
6、交付日期:45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46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46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10、最高限价:3460000
11、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邢丽清
13、电话:13611961638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01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6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3)资质证书(有效);(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5)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01 16:30:00至2020-11-06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及时告知代理联系人审核。(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本)(3)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12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685弄9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685弄9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打印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5)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6)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7)自带电脑和上网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2供应商未派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磋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作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 地址: | 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685弄9号 |
邮编: | 201300 | 邮编: | 200000 |
联系人: | 邢丽清 | 联系人: | 徐园 |
电话: | 13611961638 | 电话: | 13611957431 |
传真: | 68286815 | 传真: | 20970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