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3,公告主要内容为:黄浦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附属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新金桥校区教学楼设施改造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黄浦区,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附属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新金桥校区)教学楼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3)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具有经上海市建交委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素质,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齐全完善;(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附属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新金桥校区)教学楼设施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17-201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1561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附属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新金桥校区)进行教学楼设施改造工程,总投资额75.03万元。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11号
6、交付日期:3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50300.00元(国库资金:7503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10、最高限价:7503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从项目开始至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
12、项目联系人:季佳倩
13、电话:60932001-8077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0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3)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6)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8)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扫描件; (8)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9)“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02 16:00至2020-11-09 16: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资料需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我们将在上述时段内进行审核,如非在上述时段上传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按上述规定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时间段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1000元)。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1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13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代表(磋商代表需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报价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磋商会。(2)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5)风险担保原件如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注:①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②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方式进行采购。③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纸质文件于开标当天交至代理机构。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④如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20%即600240元,详见磋商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龙居路87号 | 地址: | 打浦路443号20楼 |
邮编: | \ | 邮编: | 200023 |
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人: | 季佳倩 |
电话: | 13311606453 | 电话: | 60932001 |
传真: | \ | 传真: | 60932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