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崇明县建设镇治安辅助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崇明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建设镇治安辅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有特保服务等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省市级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20年6月或2020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投标的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4、投标单位财务状况报告。5、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设镇治安辅助管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30-245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20-8-ZB-275)
3、预算编号:20-20-80256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镇治安辅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5、交付地址:按合同要求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835200.00元(国库资金:8352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83.52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验收合格
12、项目联系人:沈丽琴、高昊
13、电话:6962511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03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6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特保服务等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省市级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20年6月或2020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投标的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4、投标单位财务状况报告。5、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03 15:00:00至2020-11-10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携带公告中要求的资格原件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原件)于2020 年11月6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3:00--15:00至崇明区城桥镇西小港路96弄3号601室进行资格审核(网上报名成功后),检验通过后(检验未通过,则拒绝其投标),缴纳标书费500元。逾期不予办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16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16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
2、磋商地点: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自定))。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3)密封的投标文件4)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上述资料未带齐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签收时间为开标前一天任一工作日8:30-17:0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崇明县建设镇建星路108号 | 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西小港路96弄3号601室 |
邮编: | 202155 | 邮编: | 202150 |
联系人: | 顾添 | 联系人: | 秦莉 |
电话: | 59330186 | 电话: | 69625115-801 |
传真: | 59330186 | 传真: | 64641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