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本部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长宁区第三届进博会长宁区市政市容环境保障项目河道治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长宁区,所属行业分类:河道治理,招标代理: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本部,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第三届进博会长宁区市政市容环境保障项目(河道治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本次磋商需要网上磋商,磋商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5)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项目经理本人具备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三届进博会长宁区市政市容环境保障项目(河道治理)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101-001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20267)
3、预算编号:06-20-2233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进博会辐射区内,为了给来访的中外国际友人展示上海--美观、现代、国际化的都市风貌,对进博会周边地区的环境、景观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本着科学、合理的设计原则,确立“提升改造、功能升级”的总体思路。结合现状,在确保水安全的前提下,对滨水景观进行提升,其中包含基础设施工程、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工程。(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及要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
6、交付日期:工期6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611400.00元(国库资金:26114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261.14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13、电话:62915022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0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6)信用中国查询报告(以报名时间内为准)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02 17:00:00至2020-11-09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磋商人请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愚园路1203弄45号2楼(近宣化路)进行验证并购买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资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17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17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愚园路1203弄45号2楼(近宣化路)。
2、磋商地点:愚园路1203弄45号2楼(近宣化路)。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磋商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书面磋商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磋商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磋商文件由磋商人在采购平台电子招磋商系统上传提交。纸质磋商文件由磋商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递交地点:愚园路1203弄45号2楼(近宣化路)。2)递交磋商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磋商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3)★磋商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4)磋商时间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进行的,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响应单位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长宁路599号515室 | 地址: | 愚园路1203弄(近宣化路) |
邮编: | 200050 | 邮编: | 200050 |
联系人: | 严寒天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22050515 | 电话: | 18616763160 |
传真: | 22050515 | 传真: | 62136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