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4,截止日期:2020-11-12,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衢州关于江山市贺村镇、凤林镇2020-2021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浙江-衢州-江山,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ZC2020ZFCG-110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山市贺村镇、凤林镇2020-2021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0ZFCG-1106
项目名称:江山市贺村镇、凤林镇2020-2021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无,无,无,无,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疫情除治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不能超过2021年4月20日,疫情除治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不能超过2021年4月20日,疫情除治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不能超过2021年4月20日,疫情除治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不能超过2021年4月20日,疫情除治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不能超过2021年4月2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评标室,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 2.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谈判响应方如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谈判响应方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王科长;电话:0570-4033811)。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质疑函、投诉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证明材料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江山市凤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山市贺村镇贺康路62号,江山市凤林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先生,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008063,13857027894
质疑联系人:祝烩辉,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905700444,138570278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思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9068375(698375)
质疑联系人:朱思蓓
质疑联系方式:15869068375(6983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传 真:0570-4033811
联系人 :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贺村、凤林松材线虫病疫情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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