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0.11.04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4,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乾安县所字镇左字村水泥路项目工程,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水泥,招标编号:SYGGZYBM-2020561001,招标文件售价:无,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乾安县所字镇左字村水泥路项目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yggzy.jls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 24 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YGGZYBM-2020561001
1.2项目名称:乾安县所字镇左字村水泥路项目工程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277.1129万元
1.5采购需求: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 |
乾安县所字镇左字村水泥路(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
乾安县所字镇左字村 |
277.1129万元 |
1.6计划工期:2020年11月28日至2021年7月31日,共246日历天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2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2.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4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2.1.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无贪污贿赂犯罪档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并且与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2.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方式:网站下载。
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步推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乾安县所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乾安县所字镇
联系人:刘金波
联系方式:1583489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联系方式:0431-87061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虹
电 话:13944893719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