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新乡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新乡,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编号:新乡政采磋商采购-2020-2,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央空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xx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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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磋商采购-2020-2 | |||||||||||
2、项目名称:中央空调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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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项目编号:新乡政采磋商采购-2020-2 项目名称: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采购需求: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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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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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0年11月06日 至 2020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xxggzy.cn/) | |||||||||||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0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0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四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2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58.91.68:8095/xxhy,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磋商结束前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或最终报价,均在系统内完成,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7.2监督部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28801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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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100号 | |||||||||||
联系人:吉湖新 | |||||||||||
联系方式:1990373092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新乡市商会大厦27楼 | |||||||||||
联系人:王水 | |||||||||||
联系方式:1513670379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水 | |||||||||||
联系方式:15136703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