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狼山水厂扩建一期工程污泥处理系统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所属行业分类:水厂,招标代理: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3206010318000541,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狼山水厂扩建一期工程污泥处理系统(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541 | 项目名称 | 狼山水厂扩建一期工程污泥处理系统(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 |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541002001 | 标段名称 | 狼山水厂扩建一期工程——污泥处理系统(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狼山水厂扩建一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文号:苏发改投资发【2005】7号。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污泥处理系统(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工程 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狼山风景区狼山水厂内。 2.1.2工程规模:现有水处理设施 60万m3/d,采用常规处理+臭氧-活性炭+膜的全流程处理工艺。本次新建污泥处理系统(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设施,用于沉淀池排泥水的处置,总投资约1亿元。 2.1.3 招标控制价: 3871.569696万元。 2.1.4工期要求: 3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12月,竣工日期:2021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具体包括:新建浓缩池 1 座,规模 60万 m3/d;新建平衡池及进料泵房 1 座,规模 60万 m3/d;新建脱水机房 1 座,规模 60万 m3/d;总平面布置及照明、接地、电气及自控配管的预埋(含管内穿铁丝)等改造;给排水、消防;室外雨水、污水、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0万m3/d及以上自来水厂构筑物、建筑物或5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建筑物的施工;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自2018 年11 月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 年11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0 年08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5年1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2020 年11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11月27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工农路221号 地 址: 南通市崇川路1号 联 系 人: 管工 联 系 人: 陈娟 电 话: 0513-85594060 电 话: 13962943497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77366378@qq.com
2020年1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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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狼山水厂扩建一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文号:苏发改投资发【2005】7号。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污泥处理系统(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工程 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狼山风景区狼山水厂内。 2.1.2工程规模:现有水处理设施 60万m3/d,采用常规处理+臭氧-活性炭+膜的全流程处理工艺。本次新建污泥处理系统(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设施,用于沉淀池排泥水的处置,总投资约1亿元。 2.1.3 招标控制价: 3871.569696万元。 2.1.4工期要求: 3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12月,竣工日期:2021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具体包括:新建浓缩池 1 座,规模 60万 m3/d;新建平衡池及进料泵房 1 座,规模 60万 m3/d;新建脱水机房 1 座,规模 60万 m3/d;总平面布置及照明、接地、电气及自控配管的预埋(含管内穿铁丝)等改造;给排水、消防;室外雨水、污水、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0万m3/d及以上自来水厂构筑物、建筑物或5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建筑物的施工;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自2018 年11 月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 年11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0 年08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5年1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2020 年11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11月27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工农路221号 地 址: 南通市崇川路1号 联 系 人: 管工 联 系 人: 陈娟 电 话: 0513-85594060 电 话: 13962943497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77366378@qq.com
2020年1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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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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