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常州绿韵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常州常州市新北区乐山路以西辽河路以北地块项目监理;,所属区域:江苏-常州-新北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常州绿韵置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4112009210003,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常州市新北区乐山路以西辽河路以北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4112009210003 | 项目名称 | 常州市新北区乐山路以西辽河路以北地块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4112009210003-BE-001; | 标段名称 | 常州市新北区乐山路以西辽河路以北地块项目监理;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3204112009210003-BE-001
一、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乐山路以西辽河路以北地块项目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内备[2020]28号 2、总投资额:75000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乐山路以西,辽河路以北、乐山河以东、楼只里路南侧地块。 4、工程规模:新增用地28.85亩,新建办公、商业用房,新增总建筑面积93431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673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400平方米,同步实施环境绿化、地面道路、停车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12月至2023 年6月 6、服务期限: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7、招标内容:项目所需建设的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等)、机电(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强电和弱电等)、智能化、室内装修(大堂、房屋部位、小型办公精装修等)、外墙装修(含幕墙、光影幕墙、媒体立面、泛光照明等)、门窗、空中跑道、灯光亮化、人防、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含屋顶花园等)、标识导识(含一~三级标识、人防标牌、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等监理服务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投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合同、文档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3)施工组织协调;(4)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5)协助项目管理;(6)施工参与各方协调工作;(7)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前后期、设计及招采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办理监理人员审核,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座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8室。 (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五、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5.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一); (2)监理人员审核表(见附件二),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总监理工程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被委托人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何时间均可。(若被委托人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为退休人员,提供该人员的退休证明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5.2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 特别提醒: ① 以上5.1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② 以上5.1 款及5.2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另外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③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④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⑤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⑥ 资格审查资料5.2 款须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录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企业加密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如需远程解密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七、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九、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czztb/。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 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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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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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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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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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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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3204112009210003-BE-001
一、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乐山路以西辽河路以北地块项目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内备[2020]28号 2、总投资额:75000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乐山路以西,辽河路以北、乐山河以东、楼只里路南侧地块。 4、工程规模:新增用地28.85亩,新建办公、商业用房,新增总建筑面积93431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673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400平方米,同步实施环境绿化、地面道路、停车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12月至2023 年6月 6、服务期限: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7、招标内容:项目所需建设的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等)、机电(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强电和弱电等)、智能化、室内装修(大堂、房屋部位、小型办公精装修等)、外墙装修(含幕墙、光影幕墙、媒体立面、泛光照明等)、门窗、空中跑道、灯光亮化、人防、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含屋顶花园等)、标识导识(含一~三级标识、人防标牌、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等监理服务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投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合同、文档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3)施工组织协调;(4)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5)协助项目管理;(6)施工参与各方协调工作;(7)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前后期、设计及招采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办理监理人员审核,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座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8室。 (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五、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5.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一); (2)监理人员审核表(见附件二),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总监理工程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被委托人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何时间均可。(若被委托人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为退休人员,提供该人员的退休证明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5.2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 特别提醒: ① 以上5.1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② 以上5.1 款及5.2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另外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③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④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⑤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⑥ 资格审查资料5.2 款须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录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企业加密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如需远程解密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七、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九、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czztb/。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 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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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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