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城运中心湿垃圾桶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垃圾桶,招标代理:上海万沃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万沃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城运中心湿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具备相关营业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运中心湿垃圾桶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21-139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Z038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城运中心湿垃圾桶
5、交付地址:浦东新区泥城镇范围内
6、交付日期:1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元(国库资金:8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10、最高限价:80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2、项目联系人:郑玉峰
13、电话:1662163380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1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7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12 17:00:00至2020-11-19 17: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24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24 14:2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听悦路337号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听悦路337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 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的授权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2 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的授权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应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3.3 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应携带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3.4 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书面文件(一正三副,A4幅面,长边胶装)及磋商二次报价一览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供应商未派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磋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作无效。3、现场踏勘:各供应商自行踏勘。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万沃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元南路30号 | 地址: | 浦东新区听悦路337号 |
邮编: | 201306 | 邮编: | 201399 |
联系人: | 瞿卫燕 | 联系人: | 郑玉峰 |
电话: | 18930878202 | 电话: | 16621633805 |
传真: | / | 传真: | 20916309-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