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普陀区奉贤校区智能门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普陀区,所属行业分类:门禁,招标代理: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奉贤校区智能门禁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奉贤校区智能门禁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112-115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OIS2-2020092H)
3、预算编号:00-20-4054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是为了提高校园安全特增设智能门禁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质保期:三年。
5、交付地址:按照采购人要求。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系统达到验收标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国库资金:5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10、最高限价:50.00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12、项目联系人:张颖
13、电话:021-62666043-212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1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提交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结果截图(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上述所有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 11-12 16:00:00至2020- 11-19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网上资料上传成功后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请在工作日时间段联系)。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600/份,售后不退)。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必须放入响应文件中,并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为准。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由评审委员会判定。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25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25 1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能够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项目负责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项目负责人无法在磋商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 | 地址: | 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
邮编: | 201415 | 邮编: | 200060 |
联系人: | 盛利忠 | 联系人: | 张颖 |
电话: | 57460186 | 电话: | 62666043-212 |
传真: | 57460186 | 传真: | 021-62276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