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3,截止日期:2020-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河源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河源市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建设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河源,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441600-2-202011-9761103-0009,招标文件售价:(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源市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市建设大道广晟凯旋城029卡商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600-2-202011-9761103-0009
项目名称:河源市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32,269.81
最高限价(如有):2232269.8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河源市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包组一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820000.14 包组二 市级成果应用服务采购 412269.67 (1)供应商可分别对本项目各分包进行投报,且必须具备独立完成各分包项目的能力。供应商须按各分包递交报名资料、响应文件。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采购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接开工令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安装及调试,并交付给业主方正常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组一: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 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二: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 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0年 11 月 1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源市建设大道广晟凯旋城029卡商铺
方式:现场报名领购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23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源市建设大道广晟凯旋城029卡商铺(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3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源市建设大道广晟凯旋城029卡商铺(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须备注包组号)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供应商报名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备注:1、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按序号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否则不接受报名。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重要提示:所有报名资料及磋商响应文件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均以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内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
联系方式:0762-3838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北边文昌路西边地段广晟四季花园107栋商铺029号1楼102室
联系方式:0762-311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先生);代理机构(冯小姐)
电话:0762-311066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