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徐州丰县东方春城小区12#楼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徐州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高低压电缆采购;,所属区域:江苏-徐州-丰县,所属行业分类:电缆,招标代理: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徐州丰县东方春城小区12#楼,招标编号:E320301031900406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3010319004062 | 项目名称 | 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3010319004062001001; | 标段名称 | 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高低压电缆采购;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公告信息 |
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高低压电缆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丰发改经济许可[2018]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高低压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南靠解放路,北靠秦台路,东靠经二路,西靠东城路 3.2 工程规模: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高低压电缆采购 3.3 合同估算价:约350万元。 3.4 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人力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要求。 3.5 供货期要求:12个工作日。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的12个工作日内交货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具体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并同时满足符合《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要求(当颁发新标准时,按照新标准执行),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备注:投标人选用品牌、性能、质量均国家“合格”标准,并同时满足符合《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要求(当颁发新标准时,按照新标准执行),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3.7 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本标段为一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0585556、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 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 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5.4 本工程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60340188000145375-0015112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前应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 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9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 订后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 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 据自行取回。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 年11 月17 日至2020 年11 月27 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0 年11 月 2 7 日14:30 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 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0 年11 月 2 0 日17 时前通过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11 月 2 7 日14 时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1.其他明确事项
一、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所需内容通过“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上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4、应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17-2019年度任意连续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或土地证)。 6、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需加盖红色公章) : (1)承诺本公司不是为本项目的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单位; (2)承诺本公司不是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3)承诺本公司参加同一标包货物投标时,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4)承诺本公司不是本标包货物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5)承诺本公司现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6)承诺本公司现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7)承诺本公司的财产现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8)承诺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执行期内的; (9)承诺本公司在本次资格申请审查书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10)承诺本公司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行行为(指投标单位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部或者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行为); (11)承诺本公司所投的同类设备或材料不存在未查明原因的事故; (12)承诺本公司中标后每种规格电缆免费多提供3m以供抽检;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8、本次招标的项目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高低压电缆采购物资交货地点为“地面交货”。 9、如违背承诺书条款,中标无效; 10、供应商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二、申请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资料;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料; 三、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若系统中无对应的上传位置,请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四、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丰县东方春城小区12#楼 徐州市丰县经济开发区文昌路南康桥路西凤凰樾府项目部 联系人:郑祥龙 电 话:152987021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商业街6号楼170室 联系人:邵小蒙 电 话:18005203627
2020 年 11 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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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高低压电缆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丰发改经济许可[2018]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高低压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南靠解放路,北靠秦台路,东靠经二路,西靠东城路 3.2 工程规模: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高低压电缆采购 3.3 合同估算价:约350万元。 3.4 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人力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要求。 3.5 供货期要求:12个工作日。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的12个工作日内交货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具体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并同时满足符合《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要求(当颁发新标准时,按照新标准执行),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备注:投标人选用品牌、性能、质量均国家“合格”标准,并同时满足符合《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要求(当颁发新标准时,按照新标准执行),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3.7 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本标段为一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0585556、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 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 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5.4 本工程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60340188000145375-0015112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前应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 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9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 订后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 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 据自行取回。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 年11 月17 日至2020 年11 月27 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0 年11 月 2 7 日14:30 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 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0 年11 月 2 0 日17 时前通过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11 月 2 7 日14 时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1.其他明确事项
一、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所需内容通过“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上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4、应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17-2019年度任意连续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或土地证)。 6、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需加盖红色公章) : (1)承诺本公司不是为本项目的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单位; (2)承诺本公司不是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3)承诺本公司参加同一标包货物投标时,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4)承诺本公司不是本标包货物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5)承诺本公司现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6)承诺本公司现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7)承诺本公司的财产现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8)承诺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执行期内的; (9)承诺本公司在本次资格申请审查书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10)承诺本公司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行行为(指投标单位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部或者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行为); (11)承诺本公司所投的同类设备或材料不存在未查明原因的事故; (12)承诺本公司中标后每种规格电缆免费多提供3m以供抽检;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8、本次招标的项目东方春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高低压电缆采购物资交货地点为“地面交货”。 9、如违背承诺书条款,中标无效; 10、供应商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二、申请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资料;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料; 三、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若系统中无对应的上传位置,请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四、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丰县东方春城小区12#楼 徐州市丰县经济开发区文昌路南康桥路西凤凰樾府项目部 联系人:郑祥龙 电 话:152987021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商业街6号楼170室 联系人:邵小蒙 电 话:18005203627
2020 年 11 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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