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淮安区X203苏车线(博仇线至流朱线段)道路大中修工程HAQ-X203-S...,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江苏广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编号:32080320201116102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淮安区X203苏车线(博仇线至流朱线段)道路大中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03202011161026 | 项目名称 | 淮安区X203苏车线(博仇线至流朱线段)道路大中修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803202011161026-BD-001; | 标段名称 | 淮安区X203苏车线(博仇线至流朱线段)道路大中修工程HAQ-X203-SG1标段施工招标;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1月26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淮安区X203苏车线(博仇线至流朱线段)道路大中修工程HAQ-X203-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X203苏车线(博仇线至流朱线段)道路大中修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淮发改审字【2020】131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为江苏广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HAQ-X203-SG1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 2.2建设规模 X203苏车线是连接 盐徐高速公路和328省道之间的一条主要通道 ,路线南北贯穿博里镇和复兴镇。项目建于2006年,受运营年限和徐宿淮盐铁路建设影响,道路损坏严重,给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和交通出行带来不便。为改善博里镇对外交通条件,提升高速出入口路域环境,拟对X203苏车线(博仇线至流朱线段 )道路进行大中修。 该大中修段长约6.8公里,路面宽6.5米。拟对原水泥砼路面部分病害修复后加铺水稳、碎石基层或加铺橡胶应力吸收层, 然后铺沥青砼面层,同步实施交安和绿化等附属工程。建安费约1730万元。 2.3计划工期: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为HAQ-X203-SG1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县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2)投标人最近一次在淮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中、差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详见“淮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最新公布的季度履约考核与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3)企业信用评级等级为BBB级以上(含BBB级),并提供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注:《信用报告》须经区信用办备案,在有效期内有效)。 (4)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的为准)。 (5)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自2017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要求: 项目经理: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县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 (4)无在岗项目(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项目总工: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县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 (4)无在岗项目(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专职安全员: (1)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须加盖社保机构章(含电子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拟投标单位请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登记条件。 4.2 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登记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5 元,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未支付费用视同未登记。 4.4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11 月17日至2020年11月26日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5 未按前款要求进行网上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不予认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11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一室(淮安区华西路63号)。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公开开标。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①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本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按时出席第一信封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现场提供相应原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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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淮安区X203苏车线(博仇线至流朱线段)道路大中修工程HAQ-X203-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X203苏车线(博仇线至流朱线段)道路大中修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淮发改审字【2020】131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为江苏广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HAQ-X203-SG1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 2.2建设规模 X203苏车线是连接 盐徐高速公路和328省道之间的一条主要通道 ,路线南北贯穿博里镇和复兴镇。项目建于2006年,受运营年限和徐宿淮盐铁路建设影响,道路损坏严重,给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和交通出行带来不便。为改善博里镇对外交通条件,提升高速出入口路域环境,拟对X203苏车线(博仇线至流朱线段 )道路进行大中修。 该大中修段长约6.8公里,路面宽6.5米。拟对原水泥砼路面部分病害修复后加铺水稳、碎石基层或加铺橡胶应力吸收层, 然后铺沥青砼面层,同步实施交安和绿化等附属工程。建安费约1730万元。 2.3计划工期: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为HAQ-X203-SG1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县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2)投标人最近一次在淮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中、差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详见“淮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最新公布的季度履约考核与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3)企业信用评级等级为BBB级以上(含BBB级),并提供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注:《信用报告》须经区信用办备案,在有效期内有效)。 (4)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的为准)。 (5)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自2017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要求: 项目经理: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县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 (4)无在岗项目(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项目总工: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县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 (4)无在岗项目(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专职安全员: (1)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须加盖社保机构章(含电子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拟投标单位请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登记条件。 4.2 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登记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5 元,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未支付费用视同未登记。 4.4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11 月17日至2020年11月26日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5 未按前款要求进行网上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不予认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11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一室(淮安区华西路63号)。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公开开标。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①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本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按时出席第一信封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现场提供相应原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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