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湖北-武汉 | 招标业主/代理: | 90/ |
加入时间: | 2020.11.18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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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90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8,公告主要内容为:武汉湖北中烟购置质量检测仪器项目加热不燃烧卷烟吸烟机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仪器,采购业主:90,招标编号:GXTC-C-2013008,招标文件售价:500,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鄂烟工董决[2018]25号文件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购置质量检测仪器项目加热不燃烧卷烟吸烟机(二次)
2.2招标编号: GXTC-C-2013008
2.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标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预计采购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税) |
最高投标限价 单/总价(含税)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加热不燃烧卷烟吸烟机 |
台套 |
1 |
180万元 |
180万元 |
1 |
加热不燃烧卷烟吸烟机常用备件耗材 |
/ |
按使用需求采购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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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采购加热不燃烧卷烟吸烟机1台(预计采购数量是1年),包括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随机备件耗材应计入投标报价; 2)投标人需提供常用备件耗材清单及相应价格,下浮(优惠)的报价为另行收费的备件、耗材价格,作为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对招标人采购(供货)的价格依据。 |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 年内有效。
交货期限: 招标人下单后招标人90日内必须到货。
质量保修期:项目验收合格后 至少一 年。
2.5交货地点:湖北中烟总部实验室、各卷烟厂。
2.6质量标准要求: 详见技术标准 。
2.7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或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4. 其他事项4.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4.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1 月18 日17 时至 2020 年 11 月23 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 A座16楼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可远程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将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857942758@qq.com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将文件款汇至本公司账户,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账号:11164000000765359,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方式一:现场送达
(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 A座16楼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1 号会议室。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年12 月9 日10 时30 分。
方式二:邮寄送达
(一)收件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 A座16楼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赵金媛(收) 027-87238091
(二)收件截止时间:2020 年12 月9 日10 时30 分。
说明:如投标人无法出席开标会和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选择方式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快递至指定地点(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快递时间以免逾期。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地点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9 日 10:30 时。
7.2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 A座16楼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1 号会议室
说明:受新冠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本项目采用网络在线方式远程开标,具体开标方式另行通知。
7.3 其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http://www.tobacco.gov.cn/)、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hbtobacco.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 A座16楼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赵金媛、王承丹、戴唯
电话: 027-87238091 传真: 027-87890750
电子邮箱: 857942758@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生产制造中心
联系人: 米女士
电话: 027-61553291
电子邮箱: miff@hbtobacco.cn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法律与改革部(采购办)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27-83298149
电子邮箱: zhoujun@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27-83298276
电子邮箱: zhangjy@hbtobacco.cn
2020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