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0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所属行业分类:机场,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招标编号:3207231811159901,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31811159901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231811159901-BD-007;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2月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 | |||||||||||||||||||||||||||||||||||||||||||||||||||||||||||||||||||||||||||||||||||||||||||||
工程类型 | 电力 | |||||||||||||||||||||||||||||||||||||||||||||||||||||||||||||||||||||||||||||||||||||||||||||||
公告信息 |
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民用机场迁建工程 已由 国函 [2019]21号文 批准建设,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项目 业主为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小伊乡; 2.1.2、建设规模:自瀛洲-机场110千伏线路电缆终端塔、厉荡-机场110千伏线路终端塔各敷设1回电缆至机场红线。线路长2*525米。新建直接井8座,转角井1座米,4+2孔排管25米,8+4孔排管449米; 2.1.3、招标控制价: 900 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50万元,采购、施工招标控制价850万元); 2.1.4、工期要求: 8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1 年 1 月 5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1 年 2 月 4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1 年 3 月 26 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的勘查、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 (3)在施工图经甲方确认后,施工前编制施工图预算报甲方审核,在施工过程中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省、市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设计单位,其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或者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施工单位,其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相关专业要求的,可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资料。如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540万元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主管部门出具),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电压等级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R3.3.2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04月至2020年09月)。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自行承诺并明确推荐材料所投的品牌产品(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品牌确定表》)。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开标现场原件核查,甲方同意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主要材料推荐品牌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31 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开评标。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0518-8816609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696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000 联系人:孙克波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8-88812719 电 话:0518-85176706/13775482595 传 真: / 传 真:0518-85176706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疫情防控事项要求: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考虑到本项目投标单位众多,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只允许签到的前三名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监标且每家投标单位只可委派一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其他投标单位递交完所有投标文件后及时离场。 开标仪式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人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云视讯”,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云视讯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开标仪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开标仪式的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 1、云视讯操作步骤: 第一步:下载云视讯 APP,并注册 第二步:点击加入会议 第三步:输入会议号(开标当日公布会议号)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等防疫用品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等人员的情况,均由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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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民用机场迁建工程 已由 国函 [2019]21号文 批准建设,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项目 业主为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小伊乡; 2.1.2、建设规模:自瀛洲-机场110千伏线路电缆终端塔、厉荡-机场110千伏线路终端塔各敷设1回电缆至机场红线。线路长2*525米。新建直接井8座,转角井1座米,4+2孔排管25米,8+4孔排管449米; 2.1.3、招标控制价: 900 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50万元,采购、施工招标控制价850万元); 2.1.4、工期要求: 8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1 年 1 月 5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1 年 2 月 4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1 年 3 月 26 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的勘查、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连云港民用机场110kV终端塔至红线外建设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 (3)在施工图经甲方确认后,施工前编制施工图预算报甲方审核,在施工过程中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省、市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设计单位,其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或者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施工单位,其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相关专业要求的,可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资料。如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540万元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主管部门出具),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电压等级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R3.3.2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04月至2020年09月)。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自行承诺并明确推荐材料所投的品牌产品(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品牌确定表》)。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开标现场原件核查,甲方同意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主要材料推荐品牌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31 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开评标。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0518-8816609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696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000 联系人:孙克波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8-88812719 电 话:0518-85176706/13775482595 传 真: / 传 真:0518-85176706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疫情防控事项要求: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考虑到本项目投标单位众多,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只允许签到的前三名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监标且每家投标单位只可委派一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其他投标单位递交完所有投标文件后及时离场。 开标仪式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人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云视讯”,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云视讯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开标仪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开标仪式的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 1、云视讯操作步骤: 第一步:下载云视讯 APP,并注册 第二步:点击加入会议 第三步:输入会议号(开标当日公布会议号)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等防疫用品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等人员的情况,均由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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