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广西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0.12.07 | 截止时间: | 2020-12-18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07,截止日期:2020-12-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加工厂设备采购车辆部分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QZZC2020-C1-50022-GXCH,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产10万吨有机肥加工厂设备采购(车辆部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15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2020-C1-50022-GXCH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有机肥加工厂设备采购(车辆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元整(¥142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车辆1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磋商小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7 日至2020年12月11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承诺书;(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信用报告网页打印件。以上报名资料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报名后留下存档。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 日15 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开标厅(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12月18 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开标厅(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供应商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三海分理处
银行账号:2075 5801 04000 7757
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磋商保证金交纳后须携带银行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须盖磋商人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到账收据,否则竞标无效。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园丰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江南路东1号
联系方式:钟景婵 18877715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联系方式:黄成华 0777-6663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成华
电话:0777-6663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