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07,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酒泉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瓜州县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酒泉,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编号:GZZFCG[2020]44号,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瓜州县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分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2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FCG[2020]44号
项目名称:瓜州县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190(万元)
最高限价:190(万元)
采购需求:对瓜州县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不满一年的新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本次采购的服务供应商;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2-07至2020-12-29,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分中心网站
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2-29 09: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县府大道38号
联系方式:15293763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第1幢3单元(3号楼)2116室
联系方式:0931-000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娟平
电 话:1829876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