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12,截止日期:2020-1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清远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创文暨城镇整治提升行动-禾云镇沿河大道及768规划区5号线(新建禾云镇禾云河云街段城镇碧道)道路黑底化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清远-清新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编号:441827-202012-100701-0084,招标文件售价:(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创文暨城镇整治提升行动——禾云镇沿河大道及768规划区5号线(新建禾云镇禾云河云街段城镇碧道)道路黑底化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18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27-202012-100701-0084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创文暨城镇整治提升行动——禾云镇沿河大道及768规划区5号线(新建禾云镇禾云河云街段城镇碧道)道路黑底化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70,000
最高限价(如有):217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禾云镇沿河大道及768规划区5号线(新建禾云镇禾云河云街段城镇碧道)道路黑底化建设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工期 付款方式 1 禾云镇沿河大道及768规划区5号线(新建禾云镇禾云河云街段城镇碧道)道路黑底化建设工程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经双方确认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达8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50%;合同约定工程项目及工程量全部完成时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余款经财政审核出具定案书后,按核定的决算金额为最终造价进行支付。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提供2020年9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 2.3 财务报表复印件【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9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 2.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提供所属期为2020年9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银行盖章的缴税证明,或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完税(或免税)证明(或零纳税证明,或零缴税申报表)】; 2.5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2.7 资格声明函原件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2.8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在《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2.9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在《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2.10 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2.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在《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2.12 不接受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2.13 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参与正式响应时上述2.1-2.12项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正本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0年 12 月 1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18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18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4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6 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建设南路101号
联系方式:0763-5672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协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18号
联系方式:0763-3288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63-328813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协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