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汕头市城区公路事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1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头省道503线金鸿公路龙湖段(金津大桥-金洲大桥)地方配套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所属区域:广东-汕头-龙湖区,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采购业主:汕头市城区公路事务中心,招标编号:汕公资建20201210022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邀标信息公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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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01210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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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省道503线金鸿公路龙湖段(金津大桥-金洲大桥)地方配套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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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2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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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头市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大学路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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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
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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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初步设计单位: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初步勘察单位: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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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先生、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080038、0754-88222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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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位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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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项目起点位于金洲大桥南侧桥台(桩号K30+944),终点位于金津大桥东侧桥台(桩号K38+062),全长7.118km。主要建设内容:拓宽路基,增设行车道、摩托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等;对新扩宽路基软土路基处理;对现状中小桥涵拆除或拚宽改建,新建东兴路、昆仑山路跨线桥,新建中兴路、津东路人行天桥;重新加铺沥青砼路面;新建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改造交通工程、道路照明、景观绿化等设施。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km/h。 在招标或施工过程,如政府有关部门有对工程内容进行调整,投标人及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同时,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踏勘,注意地下管线,投标人应对上级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要求进行提出优化方案,中标人应按上级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招标控制价(项目概算)为:总投资79480.9086万元,其中建安费用67264.2090万元(含安全生产经费898.1201万元),详细勘察费(含物探费用)182.894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789.6882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项目预算最终以汕头市财政局审核结果为准,合同价以汕头市财政局预算审核结果乘以(1-下浮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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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资金100%,其中部分资金来自省部的专项补助,其余资金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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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详勘、定测、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施工图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许可申报、施工期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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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完成 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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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具有类似项目设计、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 (1)施工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勘察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其中公路施工资质、公路设计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1.4投标人(包括总承包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及设计咨询单位(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审查单位、初步设计实施单位)。 1.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1.6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已在“进粤 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1日至 2020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持以下资料进行投标登记: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二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表上签名盖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成员提供); (7)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上述资料(2)至(7)项各壹份装订成册(共2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到场,报名时上述复印件资料原件备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复印件各自加盖本单位公章)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免费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的PDF电子版一份、招标文件纸质及word电子版各一份及有关批复文件的PDF电子版一份。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3.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3.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3.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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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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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时间 |
2020年12月11日至 2020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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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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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8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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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0754-8827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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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0754-12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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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