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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桂路以西、顺德一中高中部以北地块之一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2020-12-19 02:41:1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顺德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顺德区智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2.18 截止时间:  2021-1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顺德区智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19,截止日期:202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桂路以西、顺德一中高中部以北地块之一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顺德区,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顺德区智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桂路以西、顺德一中高中部以北地块之一地块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智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桂路以西、顺德一中高中部以北地块之一地块项目位于大良街道碧桂路以西、顺德一中高中部以北地块之一,为佛山轨道3号线创意园站附属上盖,开发范围为附属设备区标高-3.149(上盖开发局部电梯井底结构标高)至-1.349结构顶板防水层以上范围,实际标高以建成后实测为准(1985高程系统)。用地面积约8877.72平方米,建安费估算为11737.80万元。

2.3 项目周期

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其中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80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完成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及工程设计成果文件,并且提供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勘察设计服务,具体以现场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设计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招标内容:(1)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岩土勘察、初勘(如有)、详勘和报审相关服务。

(2)工程设计工作内容:设计方案及方案深化(包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及规划报建)、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跟踪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含变更的造价文件编制)、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后期招标(采购)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规划、人防、消防、防雷等相关报审工作(含勘察成果报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等),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与配合服务(如有)以及地铁保护范围内建设内容需按照地铁保护相关规定配合安全评估单位进行设计调整等工作。

具体专业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幕墙(若有)、给排水、消防、人防、电梯、电气、通风空调、通讯、防雷、环保节能、绿色建筑、安防(智能)系统、装饰装修、水土保持、基坑支护、海绵城市建设、高低压供配电(若有)、燃气(若有)、装配式建筑应用(若有)、广播(若有)、导视系统(若有)、有线电视系统(若有)等,以及用地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照明、人防、供配电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地铁、道路、管道、综合管线)等。

2.4.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338,239.31元;其中(1)勘察费招标控制价:115,200.00元;(2)设计费招标控制价:3,223,039.31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

1)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包干;

2)设计费采用固定下浮率按实结算的方式。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中标人承担本项目设计阶段的地质勘察、管线物探测量等工作。勘察测量成果须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工程测量报告、勘察成果必须符合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地方相关部门规定,同时满足设计需要及工程具体实施要求,通过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复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符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中标人应对现场地形、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等条件有充分了解,确保项目初设按期完成,项目概算投资合理,技术方案切实可行,任何因中标人对现场条件的忽视而导致项目实施滞后或暂停的,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向其追究相关责任并追讨赔偿。设计成果通过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至投标截止之日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本招标公告4.2.1(2)要求的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人数(含牵头人)不多于2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注:①若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工程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有勘察类的诚信编号;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企业须具有设计类的诚信编号。②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具有勘察类和设计类的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任何一方成员单位为省外单位的须符合上述要求。)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出)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12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 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则由牵头方提交) 。

6.2 投标人须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1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1111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智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智城路1号19层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林先生、郭先生

电    话:0757-29298040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杨先生、何小姐

电    话:0757-83284195、0757-83284196

传    真:0757-83120345

电子邮件:gdhlzbfs@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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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勘察设计,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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