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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0-12-20 01:00:5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广州 招标业主/代理:  广州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2.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广州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2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州南沙2019NJY-15地块项目永久会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开审批项目[2020]13批准,并且本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广州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20-8595188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工   联系电话:1868888711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灵山岛尖规划横四路南侧,庙南路南侧

四、项目概况:广州南沙2018NJY-12项目位于灵山岛尖规划横四路南侧,庙南路南侧,用地面积45093平方米,其中C1-22-01-2地块22455平方米,C1-22-06地块22638平方米。地块编号为C1-22-01-2地块为商业兼容文化活动设施、通信及服务设施用地,C1-22-06地块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根据发包人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有关政府批复文件的要求,负责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1勘察部分

2.1.1本项目的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勘察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等。

2.2设计部分

2.2.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①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室外工程的设计工作、设计总包管理工作、所有设计成果的审核及成果的确认并对成果质量的最终责任承担。②按照本项目规划控制要求结合现状条件进行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报建报批及施工图审查;配合环评水保等咨询工作;配合施工验收工作;施工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③设计其他服务如全过程设计总承包服务及协调、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工作。

2.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内容包括:基坑支护、桩基、土方挖运、结构、建筑、公共区域装修、防火门、装配式工程、铝合金门窗及装饰构件工程、栏杆、小型钢结构、给排水(包括室内及室外区域)、电气照明、发电机及环保、供水设备、消防、通风空调、人防、防雷、电信(固定电话及宽带)、有线电视、泛光、燃气工程等,以及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整改方案和发包人提供的建筑做法要求所包含的一切工程。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等协调工作;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及通邮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6)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7)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在设计、施工、进度管理等方面落实建筑信息模型(BIM)在本项目的创建和应用。

3、招标规模:用地面积45093平方米,其中C1-22-01-2地块22455平方米,C1-22-06地块22638平方米。地块编号为C1-22-01-2地块为商业兼容文化活动设施、通信及服务设施用地,C1-22-06地块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总建筑面积112775平方米,其中:C1-22-01-2(北地块)地块建筑面积61588平方米,地上部分公共建筑面积约22500平方米,地上部分商业面积约2241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16678平方米;C1-22-06地块(南地块)建筑面积51187平方米,地上部分住宅建筑面积约28583平方米,地上部分公共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地上部分商业面积约5094㎡,地下室面积约17230平方米。

4、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56104.88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3.38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41.50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5459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12月19日0000分至2021年111日1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1月119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10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11月11日1000分。

4、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 5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投标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如中标人的设计资质仅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4.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2)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正式职工。

7、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正式员工。

8、投标人拟派的(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9.1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的的房屋建筑类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库内上传件打印页。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2)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4)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2设计业绩:2017年1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设计面积6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1)设计面积以设计合同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显示的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需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数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11.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1家、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1家、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1.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相关单位投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费用

1、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设计费控制价。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2、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设计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及下浮率,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建安工程费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1122日,具体以工程开工令为准。

计划总工期:617日历天。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方案设计: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前期策划: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广州)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布,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3、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方 式:020-85951887   

        址:广州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明珠开发大厦2#7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联合体投标的,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单位全称】,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施工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主办、牵头和组织协调工作。

②               (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

③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注:独立投标的不需提供本协议书





附件:
招标公告-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上网).doc

招标文件-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上网).doc

前期资料及成果文件.rar

2018NJY-12号地块项目设计任务书.pdf

合同文件-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pdf
关键字:勘察设计,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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