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东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单位、鸡东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鸡东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评估编制单位服务项目
2020-12-22 12:30:5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 招标业主/代理:  /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2.2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22,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鸡东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单位、鸡东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鸡东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评估编制单位服务项目,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RK-2020-1010-000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鸡东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单位、鸡东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鸡东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评估编制单位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标段二次)

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鸡东煤电化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服务中心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鸡东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单位、鸡东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鸡东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评估编制单位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鸡东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单位、鸡东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鸡东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评估编制单位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RK-2020-1010-0001;

三、服务地点:鸡东县

四、服务期限: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

五、总预算金额:990,740.00元;

二标段预算金额:340,140.00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七、磋商内容:二标段:鸡东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

(具体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内容;

8.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8.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5(提供截图)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记录的将被拒绝投标)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未被列入重大失信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投标企业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6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7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九、资格审查方式

9.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如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项目经办人:常经理、李经理(0467-2560000);

10.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如需邮寄纸质版磋商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项目经办人)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鸡西市鸡冠区星河公馆A2号楼11号门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标 人:鸡东煤电化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鸡东煤电化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服务中心

招标项目经办人:先生

经办人联系电话:0467-558577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星河公馆A2号楼11号门市

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常经理、李经理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67-2560000

QQ邮箱:1413342966@qq.com                                      

 

 

  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21日

 

 






关键字:其他,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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